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總計 237.31 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總計各增加21.95 萬元,增長 10.19 %。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其中:
1.財政撥款收入 237.31 萬元,為當年從市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與上年相比增加21.95 萬元,增長 10.19 %。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 232.64 萬元,主要用與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其他民主黨派及工商聯事務支出。與上年相比增加20.65 萬元,增長9.74 %。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
民建徐州市委本年收入合計237.3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237.31萬元,占10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
民建徐州市委本年支出合計237.31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02.34 萬元,占85.26 %;項目支出34.97 萬元,占14.74%;
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決算 237.31 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21.95萬元,增長10.19%。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 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 237.31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1.95 萬元,增長10.19 %。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
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10.65 萬元,支出決算為237.31 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66%。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其中: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年初預算為205.98萬元,支出決算為232.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94%。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人員工資上調。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年初預算為4.67萬元,支出決算為4.67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
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02.34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 162.78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5.14萬元、津貼補貼43.2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1.5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1.78萬元、退休費48.61萬元、助學金0.01萬元、住房公積金12.15萬元、提租補貼5.3萬元、采暖補貼0.2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75萬元。
(二)公用經費 39.5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97萬元、印刷費1萬元、水費0.22萬元、電費3.38萬元、郵電費0.62萬元、差旅費4萬元、會議費7萬元、培訓費5.3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工會經費1.8萬元、福利費0.1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5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萬元。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的總體情況,既包括使用本年從本級財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民建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32.64 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0.65萬元,增長9.74 %。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 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205.98 萬元,支出決算為232.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12.94%。決算數大于年初預算的主要原因是公務員工資上調。
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232.64 萬元,其中:
(一)人員經費 162.78 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25.14萬元、津貼補貼43.22萬元、社會保障繳費11.54萬元、其他工資福利支出11.78萬元、退休費48.61萬元、助學金0.01萬元、住房公積金12.15萬元、提租補貼5.3萬元、采暖補貼0.28萬元、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75萬元。
(二)公用經費 39.5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1.97萬元、印刷費1萬元、水費0.22萬元、電費3.38萬元、郵電費0.62萬元、差旅費4萬元、會議費7萬元、培訓費5.3萬元、公務接待費0.5萬元、工會經費1.8萬元、福利費0.1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7.5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萬元。
九、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情況說明
民建徐州市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決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0 萬元,占“三公”經費的 0 %;公務接待費支出 0.5萬元,占“三公”經費的 100%。具體情況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決算支出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0 萬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安排的出國(境)團組0 個,累計 0人次。
(1)公務用車購置決算支出 0萬元,完成預算的0 %,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 0萬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購置公務用車0 輛,
(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決算支出 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 0萬元;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運行維護費的公務用車保有量0 輛。
(1)外事接待支出0 萬元,完成預算的 0 %,比上年決算增加(減少) 0萬元;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外事接待0 批次,0 人次。
(2)國內公務接待支出0.5 萬元,完成預算的 100 %,比上年決算增加0.5 萬元,主要原因:是因為上年沒有安排招待費費用支出;決算數于預算數持平。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開支的國內公務接待 8批次,50 人次。主要為接待會員及兄弟單位。
民建徐州市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決算支出31.8 萬元,完成預算的 324.5 %,比上年決算增加22 萬元,主要原因為2016年中途額外申請了換屆大會費用。決算數大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2016年中途額外申請了換屆大會費用。2016 年度全年召開會議 5個,參加會議 600人次。主要為召開市委會、主委會、會員會議等。
民建徐州市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決算支出6.6 萬元,完成預算的100 %,比上年決算增加1.07 萬元,主要原因是物價上漲及增加新會員參加培訓。2016 年度全年組織培訓 6個,組織培訓 500人次。主要為培訓新會員、通信員等。
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年初結轉和結余 0 萬元,本年收入決算 0萬元,本年支出決算0 萬元,年末結轉和結余 0萬元。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39.56萬元,比2014年減少1.34 萬元,減少0.32 %。主要原因是:精打細算,壓縮開支。
2016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0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 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 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0%。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其中,省部級領導干部用車0輛、一般公務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單位本年度從市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
二、上級補助收入:指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三、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事業單位收到的財政專戶實際核撥的教育收費等資金在此反映。(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四、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五、附屬單位繳款:指事業單位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六、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可結合部門實際收入情況舉例說明)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當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年初結轉和結余:指單位上年結轉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和結余和經營結余。
九、一般公共服務(類)人大事務(款)行政運行(項):指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各部門應對“公開05表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項級科目,并對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財預〔2014〕266號)支出科目結合單位實際情況進行解釋)
十、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對非財政補助結余資金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減少單位按規定應繳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十一、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四、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五、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六、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可結合部門實際支出情況舉例說明)
十七、“三公”經費:指市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八、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
(各部門應根據公開決算表中對應的經費情況進行名詞解釋,對未涉及的名詞可以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