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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辦案、溫暖補痕——記徐州民建會員、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家事庭副庭長王峻

2016年12月09日 15:37 admin &nbsp 點擊:[]

作者:周永光 民建徐州市委賈汪支部主委、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朱暢 民建徐州市委賈汪支部會員、賈汪區國土局規劃科副科長

《非誠勿擾》嘉賓主持,江蘇省委黨校教授黃菡專程拜訪王峻法官并交流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在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家事庭副庭長王峻,卻專斷 “家務事”。她把每一位當事人都當作親人,真誠尊重、真情善待,把每個案件都當作自家事,對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教之以法、感之以行,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將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近五年的家事審判中,調撤率達到90%以上,無錯案、發改案件,獲得業界和群眾的一致贊譽。她注重庭審駕馭能力,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導、江蘇省婦聯領導、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馬榮院長等領導均旁聽了她主審的公開庭,并給予了高度認可,戚志華副院長也在全市少年家事條線工作會議上點名表揚。

王峻先后多次獲得江蘇省人民法院系統優秀法官、江蘇省人民法院系統調解能手、徐州市人民法院系統民事訴訟調解能手、徐州市人民法院系統優秀法官、徐州市人民法院十佳辦案標兵、徐州市十佳主審法官,徐州市賈汪區三八婦女紅旗手等榮譽稱號,并榮立三等功、二等功、……這些榮譽,無疑是對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最大贊許,但在她看來,幫助當事人回歸生活的常態才是最大的幸福。她常說:“法院是解決矛盾的最終點,不能讓當事人對法官失望。”

王峻法官看望當事人

見解獨特、憑良心辦案

2012年,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成立全國首個“家事審判庭”,王峻成了“家事審判”試點的先遣軍。以前斷案用證據與法律,但“家事”卻不能只講求證據,王峻覺得“家事案件的審理結果和質量高低,直接關系到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終生利益乃至數代人恩怨,簡單的判決孰是孰非并不是一個家事法官的使命,幫助當事人回歸生活的常態才是最大的幸福”。王峻就是這樣一個對自己的角色認識到位并日趨成熟的家事法官。通過努力學習,已取得心理咨詢師資格的她對于婚姻家庭案件有著獨特的見解,豐富的社會閱歷和人生經驗為她精確的調解提供了無限能量。她在辦理案件時,注重社會效果,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最大限度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和諧理念融入辦案的全過程,把“定分止爭”作為審判工作的最終追求。通過大量的案件實踐,她總結了“調解六法”:辯法析理法、案例說服法、換位思考法、調動親情法、巧借外力法、心理疏導法。針對離婚案件,她摸索出“六個月內暫不離婚”感情考驗期調解法,挽救了許多瀕臨破裂的家庭,不僅在江蘇省、徐州市得到宣傳推廣,還被全國各地的法院學習借鑒。賈汪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全國領先,也凝聚了王峻同志的心血與汗水。

對于法官這一職業王峻有著自己的體會,“法官之于法治的意義,永遠超過了任何法律規范的本身,法官裁決案件,也就是裁決社會的道德與良心,法官如何行使審判權,直接影響到人們對法院裁判的認同,我一直在憑著良心辦案”。在工作中,她養成了艱苦奮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風,自覺加強道德修養,剛直不阿,不徇私枉法,不給當事人留有說情的機會。由于她辦理案件時,盡量達到雙方當事人滿意,多以調解的方式結案,從這一方面也關閉了說情之門。一些親戚朋友、同學都說她不通人情世故,然而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她寧愿做一個“不通情達理”的法官。

王峻法官主持幸福家庭學校講座

真心為民、以真情辦案

王峻二十年如一日,在工作中始終懷著一顆愛民之心,以溫暖對群眾,把自己融進群眾當中,從不端法官的架子,從不疾言厲色,咄咄逼人。2015年2月4日,農歷臘月十六日,一對年輕夫妻怒氣沖沖的來到賈汪區法院家事法庭,強烈要求離婚。通過一上午的開庭,王峻發現離婚矛盾的根源在于丈夫張某與妻子王某長期兩地分居,缺乏溝通,造成彼此誤解很深,只要能解開雙方的誤會,夫妻二人還是能夠和好如初的,她決定安排下午繼續調解。但丈夫張某早已買好了當天下午的返程票,沒有時間等待法庭的調解。王峻想到一個家庭的破碎是天大的事,豈能因為一張車票就錯過破鏡重圓的機會,于是安排專人驅車到30公里外的火車站為丈夫張某改簽了車票。經過下午的調解,男女雙方的關系有所緩和,誤解有所消除。傍晚,王峻在庭里安排了一頓簡單的“團圓飯”,在飯桌上,經過不斷的調解,夫妻二人再次握起了雙手。“一張車票溫暖了我們的心,挽救了我們的婚姻,挽救了我們的家庭。我們永遠不會忘記王峻法官!”就是在這一個個細節中,王峻給當事人無聲的關懷,傳遞了法律的溫暖。

王峻法官主持賈汪法院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心理疏導員培訓班

方法多樣 用機智辦案

很多人認為法官就是依法裁判,案件開完庭就可以作出判決了,對王峻要花那么多的力氣去調解、不厭其煩的做案件的善后工作并不理解。王峻則說,基層法院更應注重解決矛盾,使雙方當事人的利益達到最大化。在處理李軍與李秀紅的委托合同糾紛一案時,王峻發現案件不大,但雙方都很氣憤,若只就案判案,判決結果不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也達不到化解矛盾的效果。王峻經過研究案情發現,此案原告雖然要求被告賠償損失,但根本的矛盾癥結在于原告的弟弟失蹤了,找到原告失蹤的弟弟成了解決該案的關鍵。原告的弟弟已四十多歲,智障,可能是走失后,沒有能力找到家,如果擴大原告尋找弟弟的消息,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就有可能找到,而現在最好的消息散播途徑是媒體。王峻將想法向領導匯報,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中央二套法制節目得到消息后,將此案以《尋親》為題在全國播出,很快山東棗莊就有村民向賈汪人民法院打電話提供線索,得到消息后,院領導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帶著原告去認親。原告來到棗莊,看到了失蹤多時的弟弟,激動的抱頭痛哭。事后原告帶著弟弟到法院贈送錦旗致謝,此事也在群眾中傳為佳話,中央電視臺第二頻道欄目記者跟蹤拍攝,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弘揚了社會正能量。

無私奉獻、靠溫暖補痕

在家事審判工作中,案件糾紛常常牽扯到多個家庭的和睦與幸福,為了化解矛盾,王峻總是把每一位當事人都當作親人,把每一起糾紛都當成自家事。她在審理一起解除收養關系糾紛的案件時,她就將一個法官媽媽的“溫情”發揮到極致。黃老夫婦均年近七十,十八年前收養了一個男嬰,寶貝的不得了,起名黃寶寶,由于年齡的原因,雙方以祖孫相稱。老黃夫婦無固定工作,收入不高,但對黃寶寶卻是有求必應,甚是溺愛。光陰似箭,黃寶寶考上了本區重點高中。不知什么原因,不愛與同學交流,成績不斷下降,上課總是不能集中注意力,經檢查,患有精神類疾病(輕微),不得已休學一年,長期服藥,今年9月,休學期滿,正就讀高中二年級。開學后,黃寶寶提出在學校外租房居住,黃老夫婦沒有同意,黃寶寶為此心懷不滿,不能控制自己,竟然對黃老夫婦大打出手,無奈,黃老夫婦將黃寶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雙方的收養關系。提起訴訟后,黃老夫婦離家出走,將黃寶寶一人留在家中。閱卷后,王峻發現了事態的嚴重。立即上門直接送達,黃寶寶已經曠課三天了,說明來意后,與黃寶寶拉起了家長里短。得知黃寶寶不上學的原因是因為衣服太臟沒臉見同學,王峻即當場教會黃寶寶洗衣服,告訴他爺爺奶奶年齡大了,以后衣服可能都要自己洗了,又告訴他上高中、大學的費用,以后爺爺奶奶可能也無能為力了,租房子雖說一個月幾百元,但對爺爺奶奶可能是天文數字……

第二天,黃寶寶上學了,一連5天,黃寶寶自己做飯、上學、晚休,王峻則時時保持與他聯系,掌握他的狀態。5天中,王峻走訪了學校,了解到黃寶寶學習基礎較好,為人善良;走訪了民政局,了解到這種特困家庭,一年可以一次性救濟一次;走訪了某醫院,了解到黃某某病情輕,堅持服藥完全可以避免病情的發作;走訪了黃寶寶的鄰居,了解了黃寶寶的性格和為人處世情況,最后又向賈汪區人民法院爭取到3000元司法救助資金。時機逐漸成熟,王峻通知黃老夫婦到庭協商。黃寶寶好象變了一個人,立即向黃老夫婦磕頭認錯。我又讓黃寶寶把自己本來的想法當面說出來:患輕度精神類疾病,狀態不好則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認為爺爺奶奶不給自己租房子是不疼愛自己,毆打爺爺奶奶時不能控制……。一個月過去了,黃老漢夫婦領黃寶寶找王峻要求撤訴。黃寶寶的學習狀態很好,老師非常滿意,黃寶寶還給王峻發來了短信,說他學會了自理,學會了感恩,學會了堅強。又告訴她,自己從小沒有叫過媽媽,真想叫您一聲“媽媽”!看到他們一家三口發自內心的笑容,王峻有說不出地高興。

勤于調研 增自身能力

王峻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能夠主動做到勤于調研,樂于讓自身全面能力在調研中得到脫胎換骨。她總是說審理案件不是簡單的重復勞動,而是面對不同情況,解決糾紛與科學判決的智慧活動。她通過承辦案件能發現問題,及時總結其共性與法律規定之間的聯系,從而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例如,她辦理的因工失去雙臂的女工陳某與甲工廠勞動爭議糾紛案,未滿16歲的陳女在甲工廠工作時,不小心雙臂被機器碾去,經醫院治療進行了雙上肢高位截肢手術,經協商雙方達成協議:甲工廠一次性補償陳某4萬元。5年后陳某結婚了,她的丈夫認為賠償數額不足以彌補其傷殘造成的損失,決定替陳某維權,向法院起訴要求甲廠賠償50萬元。甲工廠以陳某請求超過訴訟時效、雙方已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為由,不愿再賠償。王峻開庭查明案件事實后,查閱了相關法律規定,認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應是用人單位對爭議事項作出明確的拒絕的意思表示之日,而不是指勞動者身體受到傷害之日,故未超過訴訟時效。陳某系童工,因工傷殘獲得的賠償金額低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的最低標準,甲廠應補足差額部分,遂判決甲廠賠償陳某177084元。此案在辦理時,并無相似案例,在法律適用上有所突破。王峻在案件生效后,根據此案撰寫了較高水準的案例文章,國家級刊物《人民司法》、江蘇省級刊物《參閱案例》均予以全文刊登,產生了較大影響。多年來,王峻在工作之余,堅持深入思考、精心總結,產生了一系列高水平的法律專業成果,并先后在國家級的《人民法院報》、《法官之友》,江蘇省級的《江蘇法制報》,徐州市級的《徐州審判》等刊物上發表二十余篇文章,碩果累累。

作為徐州民建會員,王峻始終積極參與徐州民建組織的各項活動:扶貧濟困、捐資助學、送法下鄉……。她關注當今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善于在審判工作中開展調查研究,把握社情民意,積極建言獻策,有針對性的提出了一系列高水平的、專業化的建議,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充分展現了其作為民建會員的政治覺悟、社會責任感和高水準的參政議政能力。

王峻的責任感和溫暖、細致、貼心,獲得當事人對她的高度認可。有一位當事人寫了這樣一首詩來贊揚她:

你是一架天平,

左邊盤中是法律,

右邊盤中是親情。

你是一桿扭秤,

秤砣是你滾燙的心,

秤鉤連著萬千百姓。

面對人民,

你像親戚像朋友,

用溫暖感化蒼生。

你是巧奪天工匠,

用法庭這座爐,把法與情相容!

大恩不言謝,

內心深處,

只有你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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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辦案、溫暖補痕——記徐州民建會員、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家事庭副庭長王峻

2016-12-09 admin &nbsp 點擊:[]

作者:周永光 民建徐州市委賈汪支部主委、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副院長,朱暢 民建徐州市委賈汪支部會員、賈汪區國土局規劃科副科長

《非誠勿擾》嘉賓主持,江蘇省委黨校教授黃菡專程拜訪王峻法官并交流

中國有句俗話,叫做“清官難斷家務事”,但在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家事庭副庭長王峻,卻專斷 “家務事”。她把每一位當事人都當作親人,真誠尊重、真情善待,把每個案件都當作自家事,對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教之以法、感之以行,通過耐心細致的調解,將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近五年的家事審判中,調撤率達到90%以上,無錯案、發改案件,獲得業界和群眾的一致贊譽。她注重庭審駕馭能力,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導、江蘇省婦聯領導、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馬榮院長等領導均旁聽了她主審的公開庭,并給予了高度認可,戚志華副院長也在全市少年家事條線工作會議上點名表揚。

王峻先后多次獲得江蘇省人民法院系統優秀法官、江蘇省人民法院系統調解能手、徐州市人民法院系統民事訴訟調解能手、徐州市人民法院系統優秀法官、徐州市人民法院十佳辦案標兵、徐州市十佳主審法官,徐州市賈汪區三八婦女紅旗手等榮譽稱號,并榮立三等功、二等功、……這些榮譽,無疑是對一個法律工作者的最大贊許,但在她看來,幫助當事人回歸生活的常態才是最大的幸福。她常說:“法院是解決矛盾的最終點,不能讓當事人對法官失望。”

王峻法官看望當事人

見解獨特、憑良心辦案

2012年,徐州市賈汪區人民法院成立全國首個“家事審判庭”,王峻成了“家事審判”試點的先遣軍。以前斷案用證據與法律,但“家事”卻不能只講求證據,王峻覺得“家事案件的審理結果和質量高低,直接關系到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終生利益乃至數代人恩怨,簡單的判決孰是孰非并不是一個家事法官的使命,幫助當事人回歸生活的常態才是最大的幸福”。王峻就是這樣一個對自己的角色認識到位并日趨成熟的家事法官。通過努力學習,已取得心理咨詢師資格的她對于婚姻家庭案件有著獨特的見解,豐富的社會閱歷和人生經驗為她精確的調解提供了無限能量。她在辦理案件時,注重社會效果,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最大限度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將和諧理念融入辦案的全過程,把“定分止爭”作為審判工作的最終追求。通過大量的案件實踐,她總結了“調解六法”:辯法析理法、案例說服法、換位思考法、調動親情法、巧借外力法、心理疏導法。針對離婚案件,她摸索出“六個月內暫不離婚”感情考驗期調解法,挽救了許多瀕臨破裂的家庭,不僅在江蘇省、徐州市得到宣傳推廣,還被全國各地的法院學習借鑒。賈汪法院家事審判工作全國領先,也凝聚了王峻同志的心血與汗水。

對于法官這一職業王峻有著自己的體會,“法官之于法治的意義,永遠超過了任何法律規范的本身,法官裁決案件,也就是裁決社會的道德與良心,法官如何行使審判權,直接影響到人們對法院裁判的認同,我一直在憑著良心辦案”。在工作中,她養成了艱苦奮斗的精神和良好的生活作風,自覺加強道德修養,剛直不阿,不徇私枉法,不給當事人留有說情的機會。由于她辦理案件時,盡量達到雙方當事人滿意,多以調解的方式結案,從這一方面也關閉了說情之門。一些親戚朋友、同學都說她不通人情世故,然而為了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她寧愿做一個“不通情達理”的法官。

王峻法官主持幸福家庭學校講座

真心為民、以真情辦案

王峻二十年如一日,在工作中始終懷著一顆愛民之心,以溫暖對群眾,把自己融進群眾當中,從不端法官的架子,從不疾言厲色,咄咄逼人。2015年2月4日,農歷臘月十六日,一對年輕夫妻怒氣沖沖的來到賈汪區法院家事法庭,強烈要求離婚。通過一上午的開庭,王峻發現離婚矛盾的根源在于丈夫張某與妻子王某長期兩地分居,缺乏溝通,造成彼此誤解很深,只要能解開雙方的誤會,夫妻二人還是能夠和好如初的,她決定安排下午繼續調解。但丈夫張某早已買好了當天下午的返程票,沒有時間等待法庭的調解。王峻想到一個家庭的破碎是天大的事,豈能因為一張車票就錯過破鏡重圓的機會,于是安排專人驅車到30公里外的火車站為丈夫張某改簽了車票。經過下午的調解,男女雙方的關系有所緩和,誤解有所消除。傍晚,王峻在庭里安排了一頓簡單的“團圓飯”,在飯桌上,經過不斷的調解,夫妻二人再次握起了雙手。“一張車票溫暖了我們的心,挽救了我們的婚姻,挽救了我們的家庭。我們永遠不會忘記王峻法官!”就是在這一個個細節中,王峻給當事人無聲的關懷,傳遞了法律的溫暖。

王峻法官主持賈汪法院家事調查員、家事調解員、心理疏導員培訓班

方法多樣 用機智辦案

很多人認為法官就是依法裁判,案件開完庭就可以作出判決了,對王峻要花那么多的力氣去調解、不厭其煩的做案件的善后工作并不理解。王峻則說,基層法院更應注重解決矛盾,使雙方當事人的利益達到最大化。在處理李軍與李秀紅的委托合同糾紛一案時,王峻發現案件不大,但雙方都很氣憤,若只就案判案,判決結果不能解開當事人的心結,也達不到化解矛盾的效果。王峻經過研究案情發現,此案原告雖然要求被告賠償損失,但根本的矛盾癥結在于原告的弟弟失蹤了,找到原告失蹤的弟弟成了解決該案的關鍵。原告的弟弟已四十多歲,智障,可能是走失后,沒有能力找到家,如果擴大原告尋找弟弟的消息,得到更多人的幫助,就有可能找到,而現在最好的消息散播途徑是媒體。王峻將想法向領導匯報,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中央二套法制節目得到消息后,將此案以《尋親》為題在全國播出,很快山東棗莊就有村民向賈汪人民法院打電話提供線索,得到消息后,院領導立即安排工作人員帶著原告去認親。原告來到棗莊,看到了失蹤多時的弟弟,激動的抱頭痛哭。事后原告帶著弟弟到法院贈送錦旗致謝,此事也在群眾中傳為佳話,中央電視臺第二頻道欄目記者跟蹤拍攝,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弘揚了社會正能量。

無私奉獻、靠溫暖補痕

在家事審判工作中,案件糾紛常常牽扯到多個家庭的和睦與幸福,為了化解矛盾,王峻總是把每一位當事人都當作親人,把每一起糾紛都當成自家事。她在審理一起解除收養關系糾紛的案件時,她就將一個法官媽媽的“溫情”發揮到極致。黃老夫婦均年近七十,十八年前收養了一個男嬰,寶貝的不得了,起名黃寶寶,由于年齡的原因,雙方以祖孫相稱。老黃夫婦無固定工作,收入不高,但對黃寶寶卻是有求必應,甚是溺愛。光陰似箭,黃寶寶考上了本區重點高中。不知什么原因,不愛與同學交流,成績不斷下降,上課總是不能集中注意力,經檢查,患有精神類疾病(輕微),不得已休學一年,長期服藥,今年9月,休學期滿,正就讀高中二年級。開學后,黃寶寶提出在學校外租房居住,黃老夫婦沒有同意,黃寶寶為此心懷不滿,不能控制自己,竟然對黃老夫婦大打出手,無奈,黃老夫婦將黃寶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雙方的收養關系。提起訴訟后,黃老夫婦離家出走,將黃寶寶一人留在家中。閱卷后,王峻發現了事態的嚴重。立即上門直接送達,黃寶寶已經曠課三天了,說明來意后,與黃寶寶拉起了家長里短。得知黃寶寶不上學的原因是因為衣服太臟沒臉見同學,王峻即當場教會黃寶寶洗衣服,告訴他爺爺奶奶年齡大了,以后衣服可能都要自己洗了,又告訴他上高中、大學的費用,以后爺爺奶奶可能也無能為力了,租房子雖說一個月幾百元,但對爺爺奶奶可能是天文數字……

第二天,黃寶寶上學了,一連5天,黃寶寶自己做飯、上學、晚休,王峻則時時保持與他聯系,掌握他的狀態。5天中,王峻走訪了學校,了解到黃寶寶學習基礎較好,為人善良;走訪了民政局,了解到這種特困家庭,一年可以一次性救濟一次;走訪了某醫院,了解到黃某某病情輕,堅持服藥完全可以避免病情的發作;走訪了黃寶寶的鄰居,了解了黃寶寶的性格和為人處世情況,最后又向賈汪區人民法院爭取到3000元司法救助資金。時機逐漸成熟,王峻通知黃老夫婦到庭協商。黃寶寶好象變了一個人,立即向黃老夫婦磕頭認錯。我又讓黃寶寶把自己本來的想法當面說出來:患輕度精神類疾病,狀態不好則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認為爺爺奶奶不給自己租房子是不疼愛自己,毆打爺爺奶奶時不能控制……。一個月過去了,黃老漢夫婦領黃寶寶找王峻要求撤訴。黃寶寶的學習狀態很好,老師非常滿意,黃寶寶還給王峻發來了短信,說他學會了自理,學會了感恩,學會了堅強。又告訴她,自己從小沒有叫過媽媽,真想叫您一聲“媽媽”!看到他們一家三口發自內心的笑容,王峻有說不出地高興。

勤于調研 增自身能力

王峻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能夠主動做到勤于調研,樂于讓自身全面能力在調研中得到脫胎換骨。她總是說審理案件不是簡單的重復勞動,而是面對不同情況,解決糾紛與科學判決的智慧活動。她通過承辦案件能發現問題,及時總結其共性與法律規定之間的聯系,從而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例如,她辦理的因工失去雙臂的女工陳某與甲工廠勞動爭議糾紛案,未滿16歲的陳女在甲工廠工作時,不小心雙臂被機器碾去,經醫院治療進行了雙上肢高位截肢手術,經協商雙方達成協議:甲工廠一次性補償陳某4萬元。5年后陳某結婚了,她的丈夫認為賠償數額不足以彌補其傷殘造成的損失,決定替陳某維權,向法院起訴要求甲廠賠償50萬元。甲工廠以陳某請求超過訴訟時效、雙方已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意見為由,不愿再賠償。王峻開庭查明案件事實后,查閱了相關法律規定,認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應是用人單位對爭議事項作出明確的拒絕的意思表示之日,而不是指勞動者身體受到傷害之日,故未超過訴訟時效。陳某系童工,因工傷殘獲得的賠償金額低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的最低標準,甲廠應補足差額部分,遂判決甲廠賠償陳某177084元。此案在辦理時,并無相似案例,在法律適用上有所突破。王峻在案件生效后,根據此案撰寫了較高水準的案例文章,國家級刊物《人民司法》、江蘇省級刊物《參閱案例》均予以全文刊登,產生了較大影響。多年來,王峻在工作之余,堅持深入思考、精心總結,產生了一系列高水平的法律專業成果,并先后在國家級的《人民法院報》、《法官之友》,江蘇省級的《江蘇法制報》,徐州市級的《徐州審判》等刊物上發表二十余篇文章,碩果累累。

作為徐州民建會員,王峻始終積極參與徐州民建組織的各項活動:扶貧濟困、捐資助學、送法下鄉……。她關注當今社會亟待解決的問題,善于在審判工作中開展調查研究,把握社情民意,積極建言獻策,有針對性的提出了一系列高水平的、專業化的建議,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充分展現了其作為民建會員的政治覺悟、社會責任感和高水準的參政議政能力。

王峻的責任感和溫暖、細致、貼心,獲得當事人對她的高度認可。有一位當事人寫了這樣一首詩來贊揚她:

你是一架天平,

左邊盤中是法律,

右邊盤中是親情。

你是一桿扭秤,

秤砣是你滾燙的心,

秤鉤連著萬千百姓。

面對人民,

你像親戚像朋友,

用溫暖感化蒼生。

你是巧奪天工匠,

用法庭這座爐,把法與情相容!

大恩不言謝,

內心深處,

只有你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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