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民建徐州市委部門預算公開
(2016年03月02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2016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四、部門收支預算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第二部分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表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十、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民建徐州市委2016年度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民建徐州市委主要職能是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社會服務。
二、2016年度部門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實現全市工作爭先進位、總體形勢持續向好這一目標,全力抓好落實各項工作責任落實,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徐州貢獻力量。
三、部門機構設置和所屬單位情況
民建徐州市委員會為財政核撥的行政單位,內設辦公室和組宣部兩個處室,無下屬單位。
四、部門預算收支編制的相關依據及測算分析情況
一是財政供給人:年度預算我單位總人數15人,其中在職8人,離退休7人;二是辦公用房5間;三是辦公、財務、保密等電腦10臺、復印機及打印機3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門預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民建徐州市委部門2016年度收支總預算為210.6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2.82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加35.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增加1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15.03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2.03萬元。
(一)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1027.73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210.6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2.82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加35.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增加1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15.03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2.0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10.65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萬元。
2.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00萬元。
3.其他資金0.00萬元。
(二)支出預算
支出預算210.65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97.68萬元,主要用于工資福利支出99.1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支出66.54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1.98萬元,項目經費支出12.9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2.82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加35.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增加1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15.03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2.03萬元。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67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4.67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1.3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員醫療補助增加1.3萬元。
二、收入預算總體情況
收入預算總計210.65萬元,包括:
1.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10.65萬元,占比100 %,其中: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210.65萬元,專項收入0.00萬元。
2.政府性基金收入0.00萬元,占比0 %。
3.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00萬元,占比0 %。
4.其他資金0.00萬元,占比0 %,其中:事業收入0.00萬元,經營收入0.00萬元,其他收入0.00萬元,債務資金(銀行貸款)0.00萬元。
5.上年結轉和結余資金0.00萬元,占比0 %。
三、支出預算總體情況
支出預算210.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8萬元,占93.84%;項目支出12.97萬元,占6.16 %。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
2016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210.6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10.65萬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預算0.00萬元,占比0 %。
(二)支出預算
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10.6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8萬元,占比93.84 %;項目支12.97萬元,占比6.16%。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210.65萬元,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工資福利(項)99.16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工資25.14萬元,津貼補貼48.01萬元,獎金2.1萬元,社會保障繳費23.91萬元。 。
2.商品和服務支出(項)44.95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1.97萬元,印刷費1萬元,水費0.22萬元,電費1.58萬元,郵電費0.62萬元,取暖費1.8萬元,差旅費4萬元,會議費9.8萬元,培訓費6.6萬元,公務接待費用0.5萬元,工會經費1.8萬元,福利費0.1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萬元,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12.87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項)66.54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費46.91萬元,醫療費1.89萬元,住房公積金12.16萬元,提租補貼5.3萬元,采暖補貼0.28萬元。
4.項目經費12.97萬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事務管理12.97萬元。
(二)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1.醫療保障(項)4.67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4.67萬元。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
2016年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197.68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99.16萬元,占50.16 %,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支出。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6.54萬元,占33.66 %,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采暖費1.10萬元。
3.商品和服務支出31.98萬元,占16.18 %,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安排情況
2016年政府性預算支出預算數為0.0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00萬元。
八、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數為210.6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2.82萬元,主要原因是工資福利增加35.52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增加14.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增加15.03萬元,項目支出減少22.03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99.16萬元、對個人和家庭和補助66.54萬元、商品服務支出31.98萬元,項目經費支出12.97萬元。
(一)一般公共服務(類)
1.工資福利(項)99.16萬元,主要用于在職人員基本工資25.14萬元,津貼補貼48.01萬元,獎金2.1萬元,社會保障繳費23.91萬元。 。
2.商品和服務支出(項)44.95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1.97萬元,印刷費1萬元,水費0.22萬元,電費1.58萬元,郵電費0.62萬元,取暖費1.8萬元,差旅費4萬元,會議費9.8萬元,培訓費6.6萬元,公務接待費用0.5萬元,工會經費1.8萬元,福利費0.19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萬元,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12.87萬元。
3.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項)66.54萬元,主要用于離(退)休費46.91萬元,醫療費1.89萬元,住房公積金12.16萬元,提租補貼5.3萬元,采暖補貼0.28萬元。
4.項目經費12.97萬元,主要用一般行政事務管理12.97萬元。
(二)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
1.醫療保障(項)4.67萬元,主要用于公務員醫療補助4.67萬元。
九、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210.65萬元,其中:
1.工資福利支出99.16萬元,占50.16 %,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支出。
2.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66.54萬元,占33.66 %,主要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采暖費1.10萬元。
3.商品和服務支出31.98萬元,占16.18 %,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十、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安排情況
機關及所屬參公管理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預算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情況說明
1. 2016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0.5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3.5萬元。其中: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4萬元,主要原因是:公務車改革取消了公務用車。
公務接待費0.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0.5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黨派換屆,存在接待省民建來徐調研組事項。
2. 2016年會議費預算數為9.8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7.3 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黨派換屆,需要召開36個基層支部的換屆大會。
3. 2016年培訓費預算數為6.6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6.6 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黨派換屆,需要對新一屆基層支部主委和近幾年新入會會員進行集中培訓學習。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情況
2016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項目0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支出0萬元。
(二)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2016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指由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財政撥款數。
二、一般公共預算:包括公共財政撥款(補助)資金。
三、其他資金:包括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商品和服務支出(定額)。其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五、項目支出:包括編入部門預算的單位發展項目。
六、“三公”經費:指省級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會議費、郵電費、勞務費、培訓費、租賃費、日常維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費等。在財政部有明確規定前,“機關運行經費”暫指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務支出”經費。